市立三民國中
校園災害防救計畫
【本文】
本文共印製_3__份
|
持有人如下
|
指揮官:
|
_莊國彰_(姓名)
|
發言人:
|
_涂淑雯_(姓名)
|
防災業務負責人1:
|
_張哲魁_(姓名)
|
防災業務負責人2:
|
_____(姓名)
|
防災避難箱:
|
_____(放置地點)
|
其他:
|
_____、_____(姓名)
_____、_____(姓名)
|
中華民國109年9月16日
版本
|
修訂日期
|
防災業務核章
|
校長核章
|
防災工作會報日期
|
1
|
109.09.16
|
|
|
|
2
|
|
|
|
|
3
|
|
|
|
|
4
|
|
|
|
|
5
|
|
|
|
|
6
|
|
|
|
|
7
|
|
|
|
|
8
|
|
|
|
|
9
|
|
|
|
|
10
|
|
|
|
|
為確保全體教職員工迅速掌握學校基本資料,平時應定期檢查、更新校園基本資料[表2.1],確實掌握防災業務人員聯絡方式,以利災時各司其職,迅速應變與決策。
校園周邊道路圖[圖2.1],用以了解校園周邊環境、相對位置及土地使用狀況,以便於掌握周邊環境,並了解周邊設施於災害情境下可能危及學校的各種狀況。災時得以依據校園出入口及鄰外道路,執行相關應變作為。
校園平面配置圖[圖2.2],平時彙整校園空間配置資訊,災時得以依據校園出入口及鄰外道路,判讀圖資及相對位置,以利執行相關應變作為。
表2.1 學校基本資料表
學校全銜(分校/分班)
|
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
|
地址
|
臺北市內湖區湖興里民權東路6段45號
|
人員資料
|
姓名
|
職稱
|
手機
|
電子信箱
|
校長
|
莊國彰
|
-
|
0933345897
|
|
分校/分班主任
|
|
-
|
|
|
防災業務負責人1
|
張哲魁
|
總務主任
|
0936226697
|
|
防災業務負責人2
|
|
|
|
|
教職員工人數
|
正式編制
|
71
|
學生人數
|
一般學生
|
408
|
非正式編制
|
|
身心障礙學生
|
|
交通車數量
|
自有
|
|
志工人數
|
|
外包廠商
|
|
住宿管理員人數
|
|
圖2.1 校園周邊道路圖
(瀏覽日期: 109 年 9 月 3 日)
圖2.2 校園平面配置圖
校園建築物資料包含校園內各棟建築、實驗室(含職業類科教室,如家政教室)資訊和陳設,每棟建築物及實驗室(含職業類科教室)皆有1份資料表,平面配置圖包含各空間名稱、走廊、樓梯等空間狀況為原則,並標註火警受信總機、滅火器、室內消防栓、緩降機等位置,得視學校需求選填實驗室(含職業類科教室)現況資料表。校園建築物共有 5 棟[表2.2]。
表2.2 建築物現況資料表
建築物名稱
|
逸仙樓
|
總棟數-編號
|
5 - 1
|
基本資料
|
填表日期
|
109 年 9 月 3 日
|
填表人
|
張哲魁
|
避難場所
|
■否 □是,類別:
|
建造年代
|
民國 75年
|
建築設計圖
|
■無 □有,放置地點:
|
地面樓層數
|
4樓
|
增建
|
■無 □有,增建項目:
|
地下樓層數
|
1樓
|
安全檢查表
|
□無 ■有,檢核日期: 109 年 6 月 12 日
|
補強工程
|
■無 □有,補強日期: 年 月 日
|
構造形式
|
□磚構造 □木構造 □鋼構造(SC) ■鋼筋混凝土構造(RC)
□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(SRC) □其他:
|
平時用途
(可複選)
|
■教室 ■辦公室 ■會議室 □健康中心 ■盥洗室(含廁所)
□寢室 □觀察室 ■圖書室 □活動中心 □教保準備室
□廚房 □配膳室 ■檔案室 □演藝廳 □生態教學園區
□餐廳 □水療室 □游泳池 □練琴室 □專業資源中心
□牙科 □室內活動室 □室內遊戲空間 ■室內儲藏空間
□機房 □資源回收區 □室外活動空間 □室外儲藏空間
□實習工場,類別:
□專科教室,類別:
□專業團隊教室,類別:
■防災空間/教室,類別: 防災物資檔案室
□實驗室 □其他:
|
避難設施或
設備
(可複選)
|
□救援平臺( 個) □救助袋( 個) □緩降機( 具)
□避難滑梯( 座) □免電力自走式避難梯( 座)
■無障礙斜坡道( 1 座) □其他:
|
空間總數
|
35 間
|
一般廁所
|
16 間
|
樓梯總數
|
4 座
|
容納人數
|
71 人
|
無障礙廁所
|
1 間
|
電梯總數
|
1 座
|
現況調查
|
梁柱裂縫
或滲水
|
■無 □有
|
沉陷或傾斜
|
■無 □有
|
梁柱鋼筋裸露鏽蝕
|
■無 □有
|
走廊柱位
|
■走廊外側無柱 □走廊外側有柱
|
與鄰棟間距(公分)
|
■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
□大於等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;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
|
備註
|
|
照片
|
正面
|
|
側面
|
|
平面配置圖
|
地下
一樓
|
|
一樓
|
|
二樓
|
|
三樓
|
|
四樓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建築物名稱
|
民族樓
|
總棟數-編號
|
5 - 2
|
基本資料
|
填表日期
|
109 年 9 月 3 日
|
填表人
|
張哲魁
|
避難場所
|
■否 □是,類別:
|
建造年代
|
民國
77年
|
建築設計圖
|
■無 □有,放置地點:
|
地面樓層數
|
4樓
|
增建
|
■無 □有,增建項目:
|
地下樓層數
|
1樓
|
安全檢查表
|
□無 ■有,檢核日期: 109 年 6 月 12 日
|
補強工程
|
□無 ■有,補強日期: 106 年 11 月 日
|
構造形式
|
□磚構造 □木構造 □鋼構造(SC) ■鋼筋混凝土構造(RC)
□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(SRC) □其他:
|
平時用途
(可複選)
|
■教室 ■辦公室 □會議室 ■健康中心 ■盥洗室(含廁所)
□寢室 □觀察室 □圖書室 □活動中心 □教保準備室
□廚房 □配膳室 □檔案室 □演藝廳 □生態教學園區
□餐廳 □水療室 □游泳池 □練琴室 □專業資源中心
□牙科 □室內活動室 □室內遊戲空間 □室內儲藏空間
□機房 □資源回收區 □室外活動空間 □室外儲藏空間
□實習工場,類別:
□專科教室,類別:
□專業團隊教室,類別:
□防災空間/教室,類別: 防災物資檔案室
□實驗室 □其他:
|
避難設施或
設備
(可複選)
|
□救援平臺( 個) □救助袋( 個) □緩降機( 具)
□避難滑梯( 座) □免電力自走式避難梯( 座)
□無障礙斜坡道( 1 座) □其他:
|
空間總數
|
9 間
|
一般廁所
|
8 間
|
樓梯總數
|
2 座
|
容納人數
|
人
|
無障礙廁所
|
間
|
電梯總數
|
座
|
現況調查
|
梁柱裂縫
或滲水
|
■無 □有
|
沉陷或傾斜
|
■無 □有
|
梁柱鋼筋裸露鏽蝕
|
■無 □有
|
走廊柱位
|
■走廊外側無柱 □走廊外側有柱
|
與鄰棟間距(公分)
|
■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
□大於等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;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
|
備註
|
北側與南側建築物高低差半樓階梯
|
照片
|
正面
|
|
側面
|
|
平面配置圖
|
地下
一樓
|
|
一樓
|
|
二樓
|
|
三樓
|
|
四樓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建築物名稱
|
民權樓
|
總棟數-編號
|
5 - 3
|
基本資料
|
填表日期
|
109 年 9 月 3 日
|
填表人
|
張哲魁
|
避難場所
|
■否 □是,類別:
|
建造年代
|
民國
77年
|
建築設計圖
|
■無 □有,放置地點:
|
地面樓層數
|
4樓
|
增建
|
■無 □有,增建項目:
|
地下樓層數
|
1樓
|
安全檢查表
|
□無 ■有,檢核日期: 109 年 6 月 12 日
|
補強工程
|
■無 □有,補強日期: 年 月 日
|
構造形式
|
□磚構造 □木構造 □鋼構造(SC) ■鋼筋混凝土構造(RC)
□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(SRC) □其他:
|
平時用途
(可複選)
|
■教室 ■辦公室 □會議室 □健康中心 ■盥洗室(含廁所)
□寢室 □觀察室 □圖書室 □活動中心 □教保準備室
□廚房 □配膳室 □檔案室 □演藝廳 □生態教學園區
□餐廳 □水療室 □游泳池 □練琴室 □專業資源中心
□牙科 □室內活動室 □室內遊戲空間 □室內儲藏空間
□機房 □資源回收區 □室外活動空間 □室外儲藏空間
□實習工場,類別:
□專科教室,類別:
□專業團隊教室,類別:
□防災空間/教室,類別:
□實驗室 □其他:
|
避難設施或
設備
(可複選)
|
□救援平臺( 個) □救助袋( 個) □緩降機( 具)
□避難滑梯( 座) □免電力自走式避難梯( 座)
□無障礙斜坡道( 座) □其他:
|
空間總數
|
28 間
|
一般廁所
|
8 間
|
樓梯總數
|
1 座
|
容納人數
|
408 人
|
無障礙廁所
|
間
|
電梯總數
|
1 座
|
現況調查
|
梁柱裂縫
或滲水
|
■無 □有
|
沉陷或傾斜
|
■無 □有
|
梁柱鋼筋裸露鏽蝕
|
■無 □有
|
走廊柱位
|
■走廊外側無柱 □走廊外側有柱
|
與鄰棟間距(公分)
|
■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
□大於等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;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
|
備註
|
|
照片
|
正面
|
|
側面
|
|
平面配置圖
|
地下
一樓
|
|
一樓
|
|
二樓
|
|
三樓
|
|
四樓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建築物名稱
|
民生樓
|
總棟數-編號
|
5 - 4
|
基本資料
|
填表日期
|
109 年 9 月 3 日
|
填表人
|
張哲魁
|
避難場所
|
■否 □是,類別:
|
建造年代
|
民國
77年
|
建築設計圖
|
■無 □有,放置地點:
|
地面樓層數
|
4樓
|
增建
|
■無 □有,增建項目:
|
地下樓層數
|
1樓
|
安全檢查表
|
□無 ■有,檢核日期: 109 年 6 月 12 日
|
補強工程
|
□無 ■有,補強日期: 103 年 8 月 日
|
構造形式
|
□磚構造 □木構造 □鋼構造(SC) ■鋼筋混凝土構造(RC)
□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(SRC) □其他:
|
平時用途
(可複選)
|
■教室 □辦公室 □會議室 □健康中心 □盥洗室(含廁所)
□寢室 □觀察室 □圖書室 □活動中心 □教保準備室
□廚房 □配膳室 □檔案室 ■演藝廳 ■生態教學園區
□餐廳 □水療室 □游泳池 ■練琴室 □專業資源中心
□牙科 □室內活動室 □室內遊戲空間 □室內儲藏空間
□機房 □資源回收區 □室外活動空間 □室外儲藏空間
□實習工場,類別:
■專科教室,類別: 音樂、美術、表藝、生科、資訊
□專業團隊教室,類別:
□防災空間/教室,類別:
■實驗室 □其他:
|
避難設施或
設備
(可複選)
|
□救援平臺( 個) □救助袋( 個) □緩降機( 具)
□避難滑梯( 座) □免電力自走式避難梯( 座)
□無障礙斜坡道( 座) □其他:
|
空間總數
|
16 間
|
一般廁所
|
間
|
樓梯總數
|
1 座
|
容納人數
|
人
|
無障礙廁所
|
間
|
電梯總數
|
座
|
現況調查
|
梁柱裂縫
或滲水
|
■無 □有
|
沉陷或傾斜
|
■無 □有
|
梁柱鋼筋裸露鏽蝕
|
■無 □有
|
走廊柱位
|
■走廊外側無柱 □走廊外側有柱
|
與鄰棟間距(公分)
|
■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
□大於等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;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
|
備註
|
北側與南側建築物高低差半樓階梯
|
照片
|
正面
|
|
側面
|
|
平面配置圖
|
地下
一樓
|
|
一樓
|
|
二樓
|
|
三樓
|
|
四樓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藉由校園潛在災害評估及分析流程[圖2.3],辨識學校及鄰近地區可能發生的各種潛在災害類別。
圖2.3 校園潛在災害評估及分析流程圖
透過查詢各單位災害防救參考資訊[表2.4],套疊學校位址與各類災害潛勢圖資[圖2.4](運用「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→防災校園專區→GIS圖臺」),確實得出學校位於 3 類災害潛勢範圍內,含地震、淹水、坡地等(依據實際套疊結果羅列)。
學校應彙整近5年年校園災害事件[表2.5],並進行校園環境安全檢查,得視需要邀請專家、專業技師或專業技術輔導團等實地勘查,以預先防範,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;亦可作為平時教職員工生災害防救教育訓練重點、兵棋推演議題及防災演練驗證項目,尤應於災時特別留意可能會發生的狀況。
表2.4 災害防救參考資訊
單位
|
名稱
|
網址
|
說明
|
教育部
|
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
|
https://disaster.moe.edu.tw/
|
提供「最新消息」、「計畫簡介」、「教學資源」、「年度活動」、「氣候變遷」、「電子報」等內容。並作為學校推動校園防災電子歷程之平臺,於登入後在「防災校園專區」查詢災害潛勢、編撰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等。
|
內政部
消防署
|
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
|
https://www.1991.tw/
|
透過預先約定電話,以「網路留言板」或「網路留言板」等方式進行查詢和發布留言,提供災時報平安管道。
|
行政院
原子能委員會
|
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
|
https://www.aec.gov.tw/
|
提供「施政與法規」、「核能管制」、「輻射防護」、「緊急應變」及「防疫資訊專區」等內容。透過相關公開資訊,了解輻射防護與緊急應變。
|
行政院
環境保護署
|
空氣品質監測網
|
https://airtw.epa.gov.tw/
|
提供「空品監測」、「任務監測」、「空品預報」、「作業規範」及「空品科普」等內容。透過相關空氣品質監測資訊,了解全國空氣品質狀況。
|
毒物及化學物質局
|
https://www.tcsb.gov.tw/
|
提供「食安源頭管理」、「教育宣導」、「法規專區」、「公開資訊」及「主題專區」等內容。透過相關重要數據,了解生活中被列管、合格及合法等資訊。
|
行政院
農業委員會
水土保持局
|
土石流防災資訊網
|
http://246.swcb.gov.tw
|
提供「防災監測」、「土石流資訊」、「防災應用」、「防災成果」及「下載與服務」等內容。透過相關監測資訊,即時掌握土石流警戒資訊。
|
經濟部水利署
|
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
|
http://fhy.wra.gov.tw/
|
提供「防災快訊」、「警戒資訊」、「監控資訊」、「防汛整備」、「全民防災」及「防汛夥伴」等內容。透過相關監測資訊,即時掌握防汛資訊。
|
經濟部中央地質
調查所
|
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
|
https://www.moeacgs.gov.tw/
|
提供「便民服務」、「政策計畫」、「地質資訊」、「新聞/活動」、「地質法專區」及「常見問答」等內容。根據相關地質資訊,了解活動斷層、土壤液化、地質資源、山崩災害等內容。
|
衛生福利部
疾病管制署
|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
|
http://www.cdc.gov.tw/
|
提供「傳染病與防疫專題」、「預防接種」、「國際旅遊與健康」、「應用專區」及「訊息專區」等內容。根據相關統計數據,了解國內外傳染病資訊。
|
行政法人
國家災害防救
科技中心
|
行政法人
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
|
https://www.ncdr.nat.gov.tw/
|
建置相關資訊整合平臺,提供「科技研發」、「推廣應用」、「國際交流」、「資訊服務」及「相關網站」等內容。
|
災害情資網
|
http://eocdss.ncdr.nat.gov.tw/
|
可依縣市、鄉鎮市區查詢「本日情勢(即時)」、「民生資訊」、「颱風情資」、「豪大雨情資」、「地震情資」及「災害潛勢圖」等內容。
|
防災易起來
|
https://easy2do.ncdr.nat.gov.tw/
|
介紹防災作法和防災經驗,依循步驟及範例,逐步備妥防災工作文件,針對特殊需求人員打造一個具減災、抗災能力的機構。
|
全球災害事件簿
|
https://den.ncdr.nat.gov.tw/
|
蒐整1958年至迄今之天然災害事件,可依「事件(災害類型)」或「地區(國家)」查詢歷史災害紀錄,從災害中學習經驗,減少損失。
|
災害潛勢地圖網站
|
https://dmap.ncdr.nat.gov.tw/
|
可依地址或座標查詢「淹水潛勢」、「土石流、山崩」、「斷層與土壤液化」、「海嘯溢淹及海岸災害」等潛勢資料,利用圖層套疊,了解所在位置之災害潛勢。
|
氣候變遷災害風險調適平臺
|
https://dra.ncdr.nat.gov.tw/
|
提供「最新消息」、「災害與氣候」、「未來災害風險」、「災害調適」、「風險圖展示」及「教育宣導」等內容。了解各種災害風險及災害成因,建立正確認知。
|
民生示警公開資料平臺
|
https://alerts.ncdr.nat.gov.tw/
|
提供「查詢示警」、「資料下載」、「開發專區」及「示警應用」等內容。可查看全臺各地即時災害示警資訊。
|
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臺
|
https://tccip.ncdr.nat.gov.tw/
|
提供「資料服務站」、「知識專欄」、「出版品」及「技術支援」等內容。經由氣候變遷相關科學數據,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評估,以及帶來的影響。
|
天氣與氣候監測網
|
https://watch.ncdr.nat.gov.tw/watch_home
|
提供「天氣監測」、「颱洪風雨」、「氣候監測」、「災害預警」及「災害模式」等內容。
|
防災社區網站
|
https://community.ncdr.nat.gov.tw/
|
提供「認識防災社區」、「推動祕笈」、「社區故事」、「推動成果」及「影音出版品」等內容。主要了解全臺各地防災社區推動成果。
|
災害防救資料服務網
|
https://datahub.ncdr.nat.gov.tw/
|
提供「複合式查詢」、「檔案資料申請」、「熱門資料集」、「網路服務申請」及「資料標準與規範」等內容。了解相關災害資料、位置或觀測資訊。
|
(瀏覽日期:109年9月3日)
圖2.4.1 地震災害潛勢圖
(瀏覽日期: 109 年 9 月 3 日)
圖2.4.2 淹水災害潛勢圖
(瀏覽日期: 109 年 9 月 3 日)
表2.5 近5年校園災害事件紀錄表
編號
|
發生時間
|
類型
|
地點
|
災害規模及簡述
|
人員傷亡
|
財務/設備損失
|
災情處理情形
|
1
|
104/8/7
|
水災
|
民權4樓教室漏水及活動中心3樓外陽台積水
|
因蘇迪勒颱風帶來強降雨,頂樓落葉堆積導致落水頭堵塞積水。
|
無
|
落水頭堵塞積水。
|
教室動員全校教職員工共同清除,活動中心運用抽水機排水、請廠商協助建立排水孔洞
|
2
|
|
|
|
|
|
|
|
3
|
|
|
|
|
|
|
|
4
|
|
|
|
|
|
|
|
5
|
|
|
|
|
|
|
|
6
|
|
|
|
|
|
|
|
7
|
|
|
|
|
|
|
|
8
|
|
|
|
|
|
|
|
9
|
|
|
|
|
|
|
|
為使全體教職員工相互合作、共同推動災害防救相關作業,規劃災害防救相關事宜,落實平時減災整備、災時應變及災後復原等災害防救工作,學校應規劃校園災害防救組織[圖2.5]。此一組織分為「平時階段」和「應變階段」。
「平時階段」由校長負責督導學校各處室依其業務職掌及權責,於平時進行減災整備工作,並妥善規劃減災整備工作分配[表2.6],擬定負責單位和協助單位,必要時得尋求專業團隊支援與協助。此外,平時階段亦應規劃緊急應變小組[表2.7.1],明確列出指揮官、指揮官代理人、發言人及各分組負責人及其代理人等相關資料。
一旦災害發生,校長(或代理人)須判斷是否進入「應變階段」。一旦確認進入應變階段,並啟動緊急應變小組,校長則為指揮官,統籌指揮各分組之緊急應變工作,各分組應克盡其職。若災害發生時,校長正好不在校內或因故無法執行指揮官職務,指揮官代理人應隨即投入緊急應變工作,完整擔負指揮官之職責。
圖2.5 校園災害防救組織架構
表2.6 平時減災整備工作分配表
組別/任務
|
負責單位
|
協助單位
|
負責工作
|
校長
|
校長
|
總務處
|
依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進行權責分工,交付負責單位執行並監督執行狀況。
訂定自評機制,負責確認各項災害防救業務之執行成效。
|
發言人
|
輔導主任
|
|
負責統一對外發言,得由各單位人員兼任。
|
減災整備
設備採購
|
總務處
|
學務處
|
掌握學校所在區域災害特性,進行校園災害潛勢評估,編修學校因應地震、颱洪等學校相關之災害防救計畫,並明訂各災害管理週期工作事項、執行人力。
製作校園災害防救圖資,如校園防災地圖等。
協助校長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防災工作會報,汛期或業務執行有需求時得加開。會議應邀集相關單位/人員參與,進行工作規劃、協調分工、管控執行情況與進度、綜整工作成果及檢討。
如遇災害發生之虞,應召開緊急會議,確保各項應變作為布署得宜,並於災後檢討改善。
|
防災教育
|
教務處
|
總務處
|
規劃學校防災教育課程與教師研習。
依據學校防災教育課程規劃內容,推動相關課務實施。
掌握學校所在區域環境與災害特性,納入課程。
|
防災演練
|
總務處
|
學務處
|
規劃防災演練、防災週系列宣導活動等年度重大工作事項及期程。
|
預算統籌
|
會計室
|
|
針對各項活動經費進行審核、整理,納入學校年度預算編列。
各項計畫執行及小組運作所需之會計、事務及採購等行政事務處理。
|
心理輔導
|
輔導室
|
學務處
|
參考教育部出版《災難(或創傷)後學校諮商與輔導工作參考手冊》規劃災難(或創傷)之介入與合作原則。
|
表2.7.1 緊急應變小組分組表
組別
|
職務
|
姓名
|
手機
|
職稱
|
所在建築物/樓層
|
備註
|
負責工作
|
指揮官
|
莊○彰
|
0933******
|
校長
|
逸仙樓2樓
|
|
負責指揮、督導、協調。
依情況調動各分組間相互支援。
|
指揮官代理人
|
張○魁
|
0936******
|
總務主任
|
逸仙樓1樓
|
|
於校長不在學校或因故無法執行指揮官職務時,擔任指揮官之任務。
|
發言人
|
涂○雯
|
0955******
|
輔導主任
|
民族樓2樓
|
|
負責統一對外發言。
呈報上級主管相關通報事宜。
襄助指揮官指揮、督導及協調等事宜。
|
搶救組
(滅火班)
|
組長
|
楊○婷
|
0919******
|
事務組長
|
逸仙樓1樓
|
|
平時急救常識宣導。
檢修與保養救災相關裝備。
受災教職員工生之搶救及搜救。
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。
協助疏散未能及時避難之教職員工生。
關閉校區總電源及瓦斯。
設置警示標誌及交通管制。
毀損建築物與設施之警示標誌。
支援避難引導組及搬運防災救急箱器材。
如發生火災,研判火勢,必要時使用滅火器、室內消防栓進行初期滅火工作。
|
組員
|
許○權
陳○章
劉○秀
蕭○婷
王○娟
駱○莉
周○偉
吳○中
|
|
|
|
|
通報組
(通報班)
|
組長
|
林○岑
|
0910******
|
文書組長
|
逸仙樓1樓
|
|
通報地方救災、治安、醫療及聯絡有關人員等,並請求支援。
通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(教育局處)、縣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、鄉/鎮/市/區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,已疏散人數、收容地點、災情等。
負責蒐集、評估、傳播和使用有關於災害、資源與狀況發展的資訊。
回報災情狀況。
啟動社區志工與家長協助。
學生家長必要之緊急聯繫。
|
組員
|
李○里
許○權
|
|
|
|
|
避難引導組
(避難引導班)
|
組長
|
涂○珮
|
0970******
|
學務主任
|
逸仙樓2樓
|
|
依據不同災害之應變原則,協助教職員工生進行第一時間的避難。
於適當時機,協助教職員工生緊急疏散至集結點。
避難人數清點確認。
維護教職員工生及集結點安全。
進行必要的安撫。
視災情變化,引導教職員工生移動、避難與安置。
隨時清查教職員工生人數與安全狀況,並回報或申請救護車支援。
在集結地點設置服務臺,提供協助與諮詢。
學生領回作業。
|
組員
|
黃○豪
楊○雯
曾○美
吳○潔
李○茱
789年級導師
|
|
|
|
|
安全防護組
(安全防護班)
|
組長
|
徐鐘
|
0935******
|
教務主任
|
逸仙樓2樓
|
|
建築物及設施安全檢查。
教職員工生需要臨時收容時,協助發放生活物資、糧食及飲用水;以及各項救災物資登記、造冊、保管及分配。
協助設置警示標誌及交通管制。
協助毀損建築物與設施之警示標誌。
校區硬體復舊及安全維護。
維護臨時收容空間安全。
確認停班、停課後,確實疏散校園內人員。
防救災設施操作。
|
組員
|
林婷
耿○華
胡宜
柯均
洪寗
校警
專任老師
家長志工
|
|
|
|
|
緊急救護組
(救護班)
|
組長
|
涂雯
|
0955******
|
輔導主任
|
民族樓2樓
|
|
設立醫護站。
針對傷患進行檢傷分類。
緊急基本急救、重傷患就醫護送。
情緒支持、安撫及心理輔導。
登記傷患姓名、班級,建立傷患名冊。
|
組員
|
葉雲
林秀
洪婷
徐雯
王傑
劉芬
張敏
|
|
|
|
|
「校園災害防救組織」統籌規劃減災整備工作[圖3.1],全體教職員工生須共同執行。學校需指定校園安全及災害防救通報窗口(如校安中心等,災時應由緊急應變小組之通報組進行通報相關作業)。
圖3.1 減災整備工作架構圖
3.1
編列校園災害防救經費
校園災害防救組織每年應編列校園災害防救經費,以提升學校整體災害防救量能。
學校平時應落實校園安全準備工作,包含校園潛在災害評估及分析、校園環境安全自主調查、鑑定與改善、繪製校園防災地圖、設定並宣導「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」等。
當校園環境安全有疑慮時,先於適當區域範圍設置警戒標誌或警戒線,避免校內教職員工生進入,確保人員安全。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前,結合前述校園潛在災害評估及分析,至少進行1次校園環境安全維護與評估[圖3.2],以目視方式簡單調查校內建築物、設施之主要結構是否有龜裂、傾斜等破壞狀況。若有安全疑慮,應立即呈報學校主管單位,並通報主管機關。同時,針對危險建築物或區域應劃定警戒區、張貼明顯標示加以管制,必要時得聘請專業技師或專業技術輔導團體鑑定與改善,以確保教職員工生安全。
若開學時仍無法有效改善,應周知全校教職員工生,且指派人員不定期巡視該場域。依需要設置監測裝置(如邊坡監測裝置),並安排監控人員,將結果通報相關單位。校園環境安全自主調查檢查結果、監測裝置結果經業務檢查人及覆核人核章後,專案歸檔(由各處室保存或將掃描檔放置於[附件3])。
圖3.2 校園環境安全自主調查流程圖
依教育部公告《校園防災地圖繪製作業說明》繪製校園防災地圖[圖3.3],原則上以地震災害為主,其他災害疏散避難則標註因應原則,配合災害潛勢規劃相關準備工作、擬定緊急應變措施,進行人員、器材等整備工作,並定期演練檢視和修正。平時應讓教職員工生確實了解校園防災地圖,災時則作為避難疏散路線指引和必要資訊的檢視。
圖3.3 校園防災地圖
發生大規模災害時,交通、通訊往往相當混亂且可能中斷,家庭成員聯繫變得急迫卻困難,可善用內政部消防署設置之「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」[圖3.4]。學校平時設定報平安留言電話號碼(約定電話:27924772-450),除了告知全體教職員工生約定電話,並加以宣導操作及查詢方式,以利災時透過網路留言板及電話語音等方式進行查詢和發布留言,達到聯繫家人或朋友之效用。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可透過實際操作測試,熟悉使用方式;於平時測試時,應先敘明此為測試或演練,避免災時造成混淆。
圖3.4 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
平時辦理災害應變器材整備,以利外部救災資源送達前先進行救援工作或進行緊急救護處置,必要時進行收容安置,確保災時保護所有人安全。防災業務負責人及相關單位/人員依需要整備災害應變器材[表3.1],放置於固定地點管理,並定期每學期檢查1次,更換損壞或超過使用期限之器材。
學校建立支援單位聯絡清冊[表3.2],包含應變中心、教育行政主管機關、縣市主管機關、警政、消防、醫療單位、公共設施負責單位、其他支援單位(如社區具有專長的社區志工名單)等,詳細記載支援單位能提供支援工具或技術,建議可將相關單位納入災害防救規劃並參與平時防災演練,以利災時能尋求支援協助。
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(防災教育課程與教學)可加強教職員工生和家長了解各類災害及因應方式,提升防災認知與技能。由防災業務負責人及相關單位/人員規劃辦理防災教育相關研習講座/活動/宣導、防救災相關知能研習、防災議題融入課程與教學研習等,並彙整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紀錄(如校內公布欄張貼各類災害相關宣傳海報,舉辦防災互動遊戲或防災舞蹈比賽等),上傳至「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→防災校園專區→校園電子歷程」。
平時演練檢視緊急應變組織、應變流程、避難疏散路線等規劃可行性,確保災時能順利啟動並運作,並使教職員工生熟悉不同災害情境之應變作為,並提升應變技能。由防災業務負責人及相關單位/人員,每學期至少規劃及辦理2次校園災害防救演練(含預演),並彙整校園災害防救演練紀錄[附表1.7],上傳至「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→防災校園專區→校園電子歷程」。
表3.1 災害應變器材檢核表
應變器材
|
數量
|
單位
|
存放地點
|
負責人員
|
檢查結果
|
補強內容
|
已完備
|
需補強
|
個人防護具
|
工作手套
|
100
|
雙
|
總務處
|
蕭婉婷
|
V
|
|
|
消防衣
|
|
套
|
|
|
|
|
|
安全帽
|
71
|
個
|
各辦公室及教室
|
個人
|
V
|
|
|
防災頭套
|
|
個
|
|
|
|
|
|
簡易式口罩
|
|
個
|
|
|
|
|
|
安全鞋
|
|
雙
|
|
|
|
|
|
雨具
|
100
|
套
|
總務處
|
蕭婉婷
|
V
|
|
|
哨子(警笛)
|
|
個
|
|
|
|
|
|
檢修搶救工具
|
(移動式)抽水機
|
|
組
|
|
|
|
|
|
(移動式)發電機
|
|
個
|
|
|
|
|
|
備用接頭、管線等
|
|
個
|
|
|
|
|
|
破壞工具組
|
|
組
|
|
|
|
|
|
挖掘工具
|
|
支
|
|
|
|
|
|
緊急照明燈
|
|
組
|
|
|
|
|
|
清洗機
|
|
組
|
|
|
|
|
|
推水器
|
|
支
|
|
|
|
|
|
沙包
|
|
個
|
|
|
|
|
|
擋水板
|
|
個
|
|
|
|
|
|
滅火器(ABC)
|
|
支
|
校園區
|
蕭婉婷
|
V
|
|
|
火鉤
|
|
個
|
|
|
|
|
|
繩索(30公尺)
|
|
條
|
|
|
|
|
|
萬用鑰匙
|
2
|
組
|
總務處
|
蕭婉婷
|
V
|
|
|
安全管制用工具
|
夜間警示燈
|
|
組
|
|
|
|
|
|
警示指揮棒
|
|
組
|
|
|
|
|
|
反光型指揮背心
|
|
件
|
|
|
|
|
|
手電筒
|
2
|
個
|
總務處
|
蕭婉婷
|
V
|
|
|
警戒錐
|
10
|
只
|
總務處
|
蕭婉婷
|
V
|
|
|
攜帶式揚聲器
(手提擴音機)
|
|
個
|
|
|
|
|
|
監視器
|
|
臺
|
|
|
|
|
|
通訊聯絡工具
|
無線電對講機
|
12
|
支
|
總務處
|
蕭婉婷
|
V
|
|
|
手機
|
|
支
|
|
|
|
|
|
收音機
|
|
臺
|
|
|
|
|
|
緊急救護用品
|
擔架
|
1
|
組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(AED)
|
1
|
組
|
穿堂
|
事務組長
|
V
|
|
|
急救箱
|
1
|
組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氧氣筒/瓶
|
|
個
|
|
|
|
|
|
保暖用大毛毯或電熱毯
|
|
件
|
|
|
|
|
|
骨折固定板
|
1
|
個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長背板加頭部固定器擔架
|
1
|
個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三角繃帶
|
5
|
個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冷敷袋/熱敷袋
|
2
|
個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額溫槍/耳溫槍
|
21
|
支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醫用口罩
|
16740
|
個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酒精75%/95%
|
22/10
|
瓶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消毒水1000/3600CC
|
1/8
|
瓶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疏散用品
|
緊急救護搬運椅
|
|
個
|
|
|
|
|
|
備用緊急輪椅
|
1
|
個
|
健康中心
|
葉麗雲
|
V
|
|
|
逃生救助袋
|
|
組
|
|
|
|
|
|
臨時收容用品
|
備用電池
|
|
個
|
總務處
|
蕭婉婷
|
V
|
|
|
食品
|
|
份
|
|
|
|
|
|
帳篷
|
12
|
組
|
童軍團
|
侯宗憲
|
V
|
|
|
睡袋
|
|
個
|
|
|
|
|
|
其他
|
建築物、設備圖書
|
|
套
|
|
|
|
|
|
蠟燭
|
|
個
|
|
|
|
|
|
防火毯
|
|
件
|
|
|
|
|
|
打火機
|
|
個
|
|
|
|
|
|
檢核日期
|
110年2月18日
|
檢核人簽章
|
|
校長簽章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表3.2 支援單位聯絡清冊
單位名稱
|
聯絡電話
|
聯絡人
|
支援工具或技術
(服務項目及內容)
|
備註
|
應變中心
|
中央災害應變中心
|
02-89114692
|
|
|
|
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
|
02-87863119
|
|
|
|
內湖區災害應變中心
|
02-27925828
|
李雅蒂
|
0988179794
|
|
教育行政主管機關
|
教育部校安中心
|
02-33437855
|
|
|
|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|
1999#6444
|
王皓仲
|
|
|
縣市主管機關
|
臺北市政府
|
1999
|
|
|
|
消防局
|
02-27297668
|
|
|
|
社會局
|
1999#1609
|
|
|
|
交通局
|
1999
|
|
|
|
工務局
|
1999#6785
|
|
|
|
衛生局
|
1999
|
|
|
|
環保局
|
1999
|
|
|
|
警察局
|
02-23313561
|
|
|
|
湖興里辦公室
|
02-27914586
|
|
|
|
警政、消防、醫療單位
|
內湖消防分隊
|
02-27911544
|
|
|
距離 0.5 公里
約 1 分鐘可抵達
|
內湖分局
|
02-27900505
|
|
|
距離 0.3 公里
約 1 分鐘可抵達
|
三軍總醫院
|
02-87923311
|
|
|
距離 1 公里
約 4 分鐘可抵達
|
公共設施負責單位
|
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東區營業分處
|
02-87703389
|
|
|
|
電力公司北北區處
|
02-28881678
|
|
|
|
欣湖天然氣
|
02-27913491
|
|
|
|
其他支援單位
|
家長會長
|
27924772
|
李佩蓉
|
|
|
興南社區發展協會
|
87927678
|
侯春花
|
|
|
湖元、興南守望相助隊
|
87927677
|
林明源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校園災害應變流程為當學校面臨各種災害時,使用一致性的流程進行應變,得以確實、迅速因應各項災害。事件發生時,依校園災害應變流程[圖4.1]及相關說明和原則[表4.1]進行應變。
圖4.1 校園災害應變流程圖
表4.1 校園災害應變流程說明及原則
應變流程
|
說明
|
原則
|
參考表格
|
【階段一】災害初期
|
1.
個人判斷
|
當事件發生時,個人(或災害發現者)判斷先進行自我安全防護。
|
可選擇就地避難(就近尋找相對安全處避難),或立即疏散。
|
|
2.
通報校長(或代理人)
|
待確認安全無虞後,通報校長,討論並確認疏散與否,下達疏散指令。
|
|
|
3.
判斷災情(師生不在校)
|
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,校長(或代理人)接到通報後,依事件狀況,判斷學校是否受損。
|
|
|
若無受損情形,維持正常作息,但提高警覺,隨時注意是否有新狀況發生。事件結束後撰寫事件後報告,作為下次事件檢討與參考依據。
|
有新狀況發生時,則回到發生事件開始新流程;無狀況發生,則定時巡視校園,若有安全疑慮之處,則設置警戒標示,並通報相關單位。
|
|
4.
判斷疏散(師生在校)
|
若教職員工生均在學校,校長(或代理人)接到通報後,依事件狀況,判斷是否進行全校或局部人員疏散,並決定進行水平疏散或垂直疏散。
|
校長(或代理人)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(如狀況有擴大之虞或對人員可能造成生命威脅時),決定發布疏散命令時機,主要以人員疏散為主。
因應教職員工生需求,規劃發布疏散命令方式,如聽覺障礙得以視覺型警報裝置、閃光燈、擊鼓等方式,確保能確實接收到訊息。
確認避難路線之安全與暢通(搶救組人員清除障礙物)。
若有附設幼兒園或特殊教育班級,避難引導人員優先協助低年級(含附設幼兒園)、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之教職員工生,需視情況增派人力協助避難疏散。
學校除依據校園防災地圖進行疏散之外,亦應透過環境特性、歷史災害經驗等資料,以最嚴重情境想定評估面臨風險,適時調整疏散方式、集結點及因應措施。
學校應指定專人於平時定期更新緊急聯絡人清冊(含過敏/用藥/特殊情形等資訊),並於避難疏散時攜帶至集合地點。
回報疏散狀況至相關單位。
|
|
若維持正常作息不疏散,應提高警覺,隨時注意是否有新狀況發生。事件結束後撰寫事件後報告,作為事件檢討與參考依據。
|
新狀況發生時應回到發生事件開始新流程;無狀況發生則定時巡檢校園,若有安全疑慮,則設置警戒標示,並通報相關單位。
|
|
【階段二】應變階段
|
5.
啟動緊急應變小組
|
啟動緊急應變小組,由校長擔任指揮官,校長不在校內,由代理人擔負其職。
指揮官視事件情況啟動緊急應變小組,若有需要,適時請求外部單位支援。
|
啟動時機包含:地方政府成立應變中心時;上級指示成立;學校位於災區且有災損;校長視災情程度啟動;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警報或豪大雨特報;感受地震可能導致後續災情。
如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時欲啟動緊急應變小組,指揮官應指派通報組召集人員,於適當時間至學校執行任務。
|
支援單位聯絡清冊[表3.2]
|
6.
指派緊急應變小組任務
|
疏散至集結點後,開設指揮中心,指揮官分派緊急應變小組各分組之任務。或得於平時規劃啟動緊急應變小組後各組自動各司其職。
|
|
|
教職員工生狀態確認(清點人數及安撫)。
|
疏散到達集合地點後,應確實清點所有人員並確認安全狀況,包含教職員工生、教師助理員、臨時人員、志工、外賓等當日所有在校人員。
幼兒園、低年級及特教班等學生心智發育較未成熟,可能會因害怕而哭鬧,班導師1人恐難以安撫和處理,避難引導組成員應主動進行協助。
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,指揮官應指派各分組人員第一時間確認教職員工生狀態。
|
避難疏散情形調查表[附表1.8]
班級人員清點紅綠表[附表1.9]
|
搜尋與搶救。
|
避難疏散過程若遇教職員工生發生意外,救護人員應迅速執行救護行動。
搶救組前往避難地點確認失蹤人數,基本上以3人為一團隊,指揮官視失蹤人數決定派遣團隊攜帶擔架及急救箱前往。
緊急救援通報依「求援」、「待援」、「救援」程序逐級回報,優先通報119及地方災害應變中心,爭取救災資源協助應變處置。
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,應先確認當日是否有值班人員及當下狀況,並視情形執行搜尋與搶救工作。
|
|
傷患檢傷與救護。
|
由緊急救護人員進行檢傷並包紮、固定、止血,若可移動再將傷患送往急救站。
若傷勢嚴重,即通報119,或聯絡附近醫院(診所),進行後送相關事宜。
若消防救護車因交通受阻無法抵達,考量自行送醫,並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,俾利掌握災情並請求相關單位支援協助。
|
教職員工生送醫名單[附表1.10]
|
校園安全巡查(建築物評估)。
|
判定建築物及設施損毀狀況及危險程度,將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戒線(警告標示)。
若校舍受損,在安全前提下搶救器材、設備,清查受損情形,照相存證並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。
|
建築物及設施危險判定表[附表1.11]
|
警戒標示與監控。
|
派員定時巡視警戒區域(原則上2人一組),並警告全體教職員工生不可靠近。
|
|
狀況回報與統計,視需要請求外部單位支援。
|
由指揮官協請家長會長集結社區志工、家長會成員或校友會,協調災時所能提供的搶救災資源及人力部署支援。
|
支援單位聯絡清冊[表3.2]
|
7.
判斷復課
|
指揮官依事件發展及狀況,判斷學校是否繼續上課。依學校損壞程度,決定原地復課或異地復課。
|
若校園受災,立即進行搶救與安置教職員工生,並儘速統整災情通報上級。
召開應變階段會議,決定停(復)課及復原事宜。
|
校園災後緊急判斷與建議採取行動[附表1.12]
|
若決定停課,確認周邊道路狀況安全,再通知家長領回。
|
決定停課時,應由適當管道公告、通知家長,並派員管制交通動線。
平時應和家長約定透過1991作為緊急溝通訊息提供管道;若有必要,得由導師聯繫個別家長安排學生返家事宜,由家長接回並填寫自行接送同意書。
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時決定停課,應於公告後逕行通報相關單位。
|
自行接送同意書[附表1.13]
|
針對無法立即接回之學生,學校辦理臨時收容相關事宜。
|
安排合適之臨時收容空間,安置不克返家教職員工生,同時報備相關單位。
若校外聯絡道路中斷,將災情通報119、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。
若學校受地方政府指定為收容場所,依地方政府及公所規定辦理相關整備、應變工作。
|
|
8.
解除緊急應變小組任務
|
通報相關單位處理狀況與進度。
|
|
|
指揮官得視情況縮編或解除緊急應變小組的任務。
|
校舍檢查安全無虞、發布回教室繼續上課後,連帶解除緊急應變小組任務。
若遇巨災或特殊狀況,家長需逐步接回學生,得視情況縮編緊急應變小組分組及人員。
人員安置事物都處理完畢,得解除緊急應變小組任務。
|
|
【階段三】復原
|
事件結束後
|
回復校園災害防救組織平時工作分配。
|
各負責單位持續處理相關事宜,如心靈輔導、環境清理等。
|
|
事件結束後撰寫事件後報告,作為下次事件檢討與參考依據。
|
召開檢討會議,強化防災事宜。
|
|
藉由24小時值勤機制,有效傳達災害情報,進行快速搶救作業。依《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》規定,進行災害通報流程[圖4.2]與記錄災害通報重點[表4.2]。
|
教育部校安中心
|
02-33437855
|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|
1999
|
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
|
02-87863119
|
內湖區災害應變中心
|
02-27925828
|
警察局內湖分局
|
02-27900505
|
派出所
|
|
消防局內湖分隊
|
02-27911511
|
三軍總醫院
|
02-87923311
|
圖4.2 災害通報流程圖
表4.2 災害通報重點紀錄
序號
|
通報時間
|
通報人
|
通報單位
|
接洽人
|
通報重點(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)
|
1
|
年 月 日
時 分
|
|
|
|
|
2
|
年 月 日
時 分
|
|
|
|
|
3
|
年 月 日
時 分
|
|
|
|
|
4
|
年 月 日
時 分
|
|
|
|
|
5
|
年 月 日
時 分
|
|
|
|
|
一、學校參考教育部出版《災難(或創傷)後學校諮商與輔導工作參考手冊》規劃災難(或創傷)之介入與合作原則,調查學校鄰近並可以使用或合作的心靈輔導資源[表5.1]。
二、心靈輔導基本原則
(一)先由一般的級任或專科教師(第一線的心輔教師)進行初步心理諮商,由輔導業務承辦單位,如輔導室(處)、學務處,指導各班導師適當引領學生抒發對各類災害的觀感,再進一步輔導特殊個案。
(二)藉由集體創作或活動,設計相關活動,讓學生們在活動中宣洩情緒,且經由同儕發現大家的共通性及獲得支持。
(三)運用媒介物幫助溝通。有時口語的表達是有限的,可準備工具協助學生從其他途徑表達災後的感受。
(四)協助學生做有助益的工作。設計各類災害演習協助學生獲得控制的力量;參加社區重建活動,使學生有機會重新建立自己的學校或家園;做一些快樂的活動,嘗試為生命帶來正向的力量。
(五)運用相關宣導海報、手冊、網站及專書進行輔導。
(六)動員學校所有教師及鄰近相關人力,進行學生心靈輔導。
(七)請求民間團體的適時支援協助。
表5.1 心靈輔導資源表
範圍
|
單位
|
電話或網站
|
縣市
資源
|
臺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
|
02-25632156
|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
|
02-33937885
|
地區
資源
|
|
|
|
|
其他
資源
|
|
|
|
|
5.2 學校環境衛生及設施設備維護與修繕
一、災後環境衛生之清掃與維護,加強整理淹水或是土石砸落區域,亦可設置臨時廁所,並就排泄物及垃圾之處理等採取必要措施,以保持校園衛生整潔。
二、災後學校視情況進行設施設備維護與修繕。
三、加強防疫與食品衛生管理等相關計畫。
四、立即建立廢棄物、垃圾、瓦礫等處理方法,設置臨時放置場,循序進行蒐集、分類、搬運及處置等程序,以迅速整潔校園,並避免製造環境汙染。
五、採取消毒等措施,以維護教職員工生之健康。
六、由相關單位/人員利用全校平面圖,選擇不受災威脅及廢棄物清運進出方便之空地。
七、建立廢棄物清運及處理方法,此部份可由相關單位/人員評估,若情況許可採行外包,若不可行可請求相關單位支援。
八、定期採取消毒措施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,由相關單位/人員評估,分別採3天、1星期及1個月消毒1次,可視情況自行縮短時程。
九、由相關單位/人員調配人手定期維持校園整潔。
一、視校園安全與否進行復課、補課計畫。
二、欲原校地復課者,應商請教育部或縣(市)教育局處協助簡易教室之興建。
三、原校地安全堪虞時,應由縣(市)教育局處協助安排學生至鄰近學校或適當地點上課。
四、補課計畫以教育部所定之課程標準進行,但可因地區特性,做適切之調整,使學生能持續學習。
五、教職員應掌握學生動向及具體受災情形(教科書、就學用品、制服、學費之減免、獎學金之發給、對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之學生給予就學補助),確認該次災害對學生心理層面之影響,同時建立與家長間的聯絡管道。
六、輻射與海嘯災害之復原依政府相關規定與程序辦理。
一、對於災害造成設施、設備與維生管線等損壞之相關事宜,優先處理校內飲用水系統。
二、搶救組派員初勘檢查水利設施或各管線災後受損情形。
三、供水供電前檢查牆壁中水電管線是否已經損毀。
四、檢查水池、水塔、飲水機等相關用水設備是否受損,改善學校飲用水設施。飲用水均能達到法定標準為當務之急。
五、若校園需分區輪流供水,或請求運水車調度支援,應於各區分別設置3到5個供水站。
六、先行搶修損壞之水、電管線,減少漏水及漏電危害,再逐步全面供水供電。
七、立即通知相關業者(如自來水公司及電力公司等),派遣專業技術人員緊急檢查所管設施、設備,掌握其受損情形,並對設施、設備與維生管線進行緊急修復及供應之措施,以防止二次災害,確保教職員工生之正常生活。
八、調查災情,提報搶修預算,追蹤執行進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