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立三民國中
校園災害防救計畫
【本文】
本文共印製_3__份 |
持有人如下 |
指揮官: |
_莊國彰_(姓名) |
發言人: |
_涂淑雯_(姓名) |
防災業務負責人1: |
_張哲魁_(姓名) |
防災業務負責人2: |
_____(姓名) |
防災避難箱: |
_____(放置地點) |
其他: |
_____、_____(姓名) _____、_____(姓名) |
中華民國109年9月16日
修訂歷程
修訂日期 |
防災業務核章 |
校長核章 |
防災工作會報日期 |
|
1 |
109.09.16 |
|
|
|
2 |
110.02.18
|
|
|
|
3 |
|
|
|
|
4 |
|
|
|
|
5 |
|
|
|
|
6 |
|
|
|
|
7 |
|
|
|
|
8 |
|
|
|
|
9 |
|
|
|
|
10 |
|
|
|
|
註:1. 每2年至少修訂1次,本文部分文件如有變動,應修訂抽換,並於本表註記。
2. 涉及計畫本文修改,應由校長召開防災工作會報,向全體教職員工說明修改內容,並於本表註記會報日期。無涉計畫修改之例行性防災工作會報,不須於本表中填寫。
第1篇
前言
1.1 依據
一、《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》
二、《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》
三、《消防法》
四、《消防法施行細則》
1.2 目的
依據前項法令、要點及規範擬定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」(以下簡稱本計畫)。本計畫從「災害管理」減災、整備、應變及復原重建等4階段,建構校園災害防救體系,釐清各階段所須辦理之工作內容(含所需表單)及專責人員/單位之聯繫方式,預期透過一致性的應變架構、專責化的災害管理、整合性的專業合作,妥善運用和靈活調度資源/支援,確保面臨不同災害時,各項緊急應變程序得以順利運作,提升全體教職員工生之防災知識、技能及態度,保障教職員工生之生命安全,減輕災害造成的衝擊和損失。
1.3 架構
本計畫分為「本文」及「附件」2部分[圖1.1]。
「本文」包含學校基本資訊與災害管理各階段之原則性工作內容,以簡要文字搭配表格與流程圖呈現,以利現場實際操作。平時有助教職員工進行減災整備相關事務,災時可快速提供應變所需資訊。
「附件」除了針對各類災害應變內容進行說明外,另提供本文中及應變中使用之空白表單,學校可直接複印填寫抽換,並彙整學校相關紀錄、掃描檔等重要文件。
圖1.1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架構圖
第2篇
學校概況
2.1 校園基本資料
為確保全體教職員工迅速掌握學校基本資料,平時應定期檢查、更新校園基本資料[表2.1],確實掌握防災業務人員聯絡方式,以利災時各司其職,迅速應變與決策。
2.2 校園周邊環境及土地使用狀況
校園周邊道路圖[圖2.1],用以了解校園周邊環境、相對位置及土地使用狀況,以便於掌握周邊環境,並了解周邊設施於災害情境下可能危及學校的各種狀況。災時得以依據校園出入口及鄰外道路,執行相關應變作為。
2.3
校園平面配置
校園平面配置圖[圖2.2],平時彙整校園空間配置資訊,災時得以依據校園出入口及鄰外道路,判讀圖資及相對位置,以利執行相關應變作為。
表2.1 學校基本資料表
學校全銜(分校/分班) |
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|
||||
地址 |
臺北市內湖區湖興里民權東路6段45號 |
||||
人員資料 |
姓名 |
職稱 |
手機 |
電子信箱 |
|
校長 |
莊國彰 |
- |
0933345897 |
|
|
分校/分班主任 |
|
- |
|
|
|
防災業務負責人1 |
張哲魁 |
總務主任 |
0936226697 |
|
|
防災業務負責人2 |
|
|
|
|
|
教職員工人數 |
正式編制 |
71 |
學生人數 |
一般學生 |
408 |
非正式編制 |
|
身心障礙學生 |
|
||
交通車數量 |
自有 |
|
志工人數 |
|
|
外包廠商 |
|
住宿管理員人數 |
|
圖2.1 校園周邊道路圖
|
圖2.2 校園平面配置圖
2.4 校園建築物資料
校園建築物資料包含校園內各棟建築、實驗室(含職業類科教室,如家政教室)資訊和陳設,每棟建築物及實驗室(含職業類科教室)皆有1份資料表,平面配置圖包含各空間名稱、走廊、樓梯等空間狀況為原則,並標註火警受信總機、滅火器、室內消防栓、緩降機等位置,得視學校需求選填實驗室(含職業類科教室)現況資料表。校園建築物共有 5 棟[表2.2]。
逸仙樓 |
總棟數-編號 |
5 - 1 |
|||||||
基本資料 |
填表日期 |
109 年 9 月 3 日 |
填表人 |
張哲魁 |
|||||
避難場所 |
■否 □是,類別: |
建造年代 |
民國 75年 |
||||||
建築設計圖 |
■無 □有,放置地點: |
地面樓層數 |
4樓 |
||||||
增建 |
■無 □有,增建項目: |
地下樓層數 |
1樓 |
||||||
安全檢查表 |
□無 ■有,檢核日期: 109 年 6 月 12 日 |
||||||||
補強工程 |
■無 □有,補強日期: 年 月 日 |
||||||||
構造形式 |
□磚構造 □木構造 □鋼構造(SC) ■鋼筋混凝土構造(RC) □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(SRC) □其他: |
||||||||
平時用途 (可複選) |
■教室 ■辦公室 ■會議室 □健康中心 ■盥洗室(含廁所) □寢室 □觀察室 ■圖書室 □活動中心 □教保準備室 □廚房 □配膳室 ■檔案室 □演藝廳 □生態教學園區 □餐廳 □水療室 □游泳池 □練琴室 □專業資源中心 □牙科 □室內活動室 □室內遊戲空間 ■室內儲藏空間 □機房 □資源回收區 □室外活動空間 □室外儲藏空間 □實習工場,類別: □專科教室,類別: □專業團隊教室,類別: ■防災空間/教室,類別: 防災物資檔案室 □實驗室 □其他: |
||||||||
避難設施或 (可複選) |
□救援平臺( 個) □救助袋( 個) □緩降機( 具) □避難滑梯( 座) □免電力自走式避難梯( 座) ■無障礙斜坡道( 1 座) □其他: |
||||||||
空間總數 |
35 間 |
一般廁所 |
16 間 |
樓梯總數 |
4 座 |
||||
容納人數 |
71 人 |
無障礙廁所 |
1 間 |
電梯總數 |
1 座 |
||||
現況調查 |
梁柱裂縫 或滲水 |
■無 □有 |
沉陷或傾斜 |
■無 □有 |
|||||
梁柱鋼筋裸露鏽蝕 |
■無 □有 |
走廊柱位 |
■走廊外側無柱 □走廊外側有柱 |
||||||
與鄰棟間距(公分) |
■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 □大於等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;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 |
||||||||
備註 |
|
||||||||
照片 |
正面 |
|
|||||||
側面 |
|
||||||||
平面配置圖 |
地下 一樓 |
|
|||||||
一樓 |
|
||||||||
二樓 |
|
||||||||
三樓 |
|
||||||||
四樓 |
|
||||||||
建築物名稱 |
民族樓 |
總棟數-編號 |
5 - 2 |
||||||
基本資料 |
填表日期 |
109 年 9 月 3 日 |
填表人 |
張哲魁 |
|||||
避難場所 |
■否 □是,類別: |
建造年代 |
民國
77年 |
||||||
建築設計圖 |
■無 □有,放置地點: |
地面樓層數 |
4樓 |
||||||
增建 |
■無 □有,增建項目: |
地下樓層數 |
1樓 |
||||||
安全檢查表 |
□無 ■有,檢核日期: 109 年 6 月 12 日 |
||||||||
補強工程 |
□無 ■有,補強日期: 106 年 11 月 日 |
||||||||
構造形式 |
□磚構造 □木構造 □鋼構造(SC) ■鋼筋混凝土構造(RC) □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(SRC) □其他: |
||||||||
平時用途 (可複選) |
■教室 ■辦公室 □會議室 ■健康中心 ■盥洗室(含廁所) □寢室 □觀察室 □圖書室 □活動中心 □教保準備室 □廚房 □配膳室 □檔案室 □演藝廳 □生態教學園區 □餐廳 □水療室 □游泳池 □練琴室 □專業資源中心 □牙科 □室內活動室 □室內遊戲空間 □室內儲藏空間 □機房 □資源回收區 □室外活動空間 □室外儲藏空間 □實習工場,類別: □專科教室,類別: □專業團隊教室,類別: □防災空間/教室,類別: 防災物資檔案室 □實驗室 □其他: |
||||||||
避難設施或 (可複選) |
□救援平臺( 個) □救助袋( 個) □緩降機( 具) □避難滑梯( 座) □免電力自走式避難梯( 座) □無障礙斜坡道( 1 座) □其他: |
||||||||
空間總數 |
9 間 |
一般廁所 |
8 間 |
樓梯總數 |
2 座 |
||||
容納人數 |
人 |
無障礙廁所 |
間 |
電梯總數 |
座 |
||||
現況調查 |
梁柱裂縫 或滲水 |
■無 □有 |
沉陷或傾斜 |
■無 □有 |
|||||
梁柱鋼筋裸露鏽蝕 |
■無 □有 |
走廊柱位 |
■走廊外側無柱 □走廊外側有柱 |
||||||
與鄰棟間距(公分) |
■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 □大於等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;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 |
||||||||
備註 |
北側與南側建築物高低差半樓階梯 |
||||||||
照片 |
正面 |
|
|||||||
側面 |
|
||||||||
平面配置圖 |
地下 一樓 |
|
|||||||
一樓 |
|
||||||||
二樓 |
|
||||||||
三樓 |
|
||||||||
四樓 |
|
||||||||
建築物名稱 |
民權樓 |
總棟數-編號 |
5 - 3 |
||||||
基本資料 |
填表日期 |
109 年 9 月 3 日 |
填表人 |
張哲魁 |
|||||
避難場所 |
■否 □是,類別: |
建造年代 |
民國
77年 |
||||||
建築設計圖 |
■無 □有,放置地點: |
地面樓層數 |
4樓 |
||||||
增建 |
■無 □有,增建項目: |
地下樓層數 |
1樓 |
||||||
安全檢查表 |
□無 ■有,檢核日期: 109 年 6 月 12 日 |
||||||||
補強工程 |
■無 □有,補強日期: 年 月 日 |
||||||||
構造形式 |
□磚構造 □木構造 □鋼構造(SC) ■鋼筋混凝土構造(RC) □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(SRC) □其他: |
||||||||
平時用途 (可複選) |
■教室 ■辦公室 □會議室 □健康中心 ■盥洗室(含廁所) □寢室 □觀察室 □圖書室 □活動中心 □教保準備室 □廚房 □配膳室 □檔案室 □演藝廳 □生態教學園區 □餐廳 □水療室 □游泳池 □練琴室 □專業資源中心 □牙科 □室內活動室 □室內遊戲空間 □室內儲藏空間 □機房 □資源回收區 □室外活動空間 □室外儲藏空間 □實習工場,類別: □專科教室,類別: □專業團隊教室,類別: □防災空間/教室,類別: □實驗室 □其他: |
||||||||
避難設施或 (可複選) |
□救援平臺( 個) □救助袋( 個) □緩降機( 具) □避難滑梯( 座) □免電力自走式避難梯( 座) □無障礙斜坡道( 座) □其他: |
||||||||
空間總數 |
28 間 |
一般廁所 |
8 間 |
樓梯總數 |
1 座 |
||||
容納人數 |
408 人 |
無障礙廁所 |
間 |
電梯總數 |
1 座 |
||||
現況調查 |
梁柱裂縫 或滲水 |
■無 □有 |
沉陷或傾斜 |
■無 □有 |
|||||
梁柱鋼筋裸露鏽蝕 |
■無 □有 |
走廊柱位 |
■走廊外側無柱 □走廊外側有柱 |
||||||
與鄰棟間距(公分) |
■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 □大於等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;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 |
||||||||
備註 |
|
||||||||
照片 |
正面 |
|
|||||||
側面 |
|
||||||||
平面配置圖 |
地下 一樓 |
|
|||||||
一樓 |
|
||||||||
二樓 |
|
||||||||
三樓 |
|
||||||||
四樓 |
|
||||||||
建築物名稱 |
民生樓 |
總棟數-編號 |
5 - 4 |
||||||
基本資料 |
填表日期 |
109 年 9 月 3 日 |
填表人 |
張哲魁 |
|||||
避難場所 |
■否 □是,類別: |
建造年代 |
民國
77年 |
||||||
建築設計圖 |
■無 □有,放置地點: |
地面樓層數 |
4樓 |
||||||
增建 |
■無 □有,增建項目: |
地下樓層數 |
1樓 |
||||||
安全檢查表 |
□無 ■有,檢核日期: 109 年 6 月 12 日 |
||||||||
補強工程 |
□無 ■有,補強日期: 103 年 8 月 日 |
||||||||
構造形式 |
□磚構造 □木構造 □鋼構造(SC) ■鋼筋混凝土構造(RC) □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(SRC) □其他: |
||||||||
平時用途 (可複選) |
■教室 □辦公室 □會議室 □健康中心 □盥洗室(含廁所) □寢室 □觀察室 □圖書室 □活動中心 □教保準備室 □廚房 □配膳室 □檔案室 ■演藝廳 ■生態教學園區 □餐廳 □水療室 □游泳池 ■練琴室 □專業資源中心 □牙科 □室內活動室 □室內遊戲空間 □室內儲藏空間 □機房 □資源回收區 □室外活動空間 □室外儲藏空間 □實習工場,類別: ■專科教室,類別: 音樂、美術、表藝、生科、資訊 □專業團隊教室,類別: □防災空間/教室,類別: ■實驗室 □其他: |
||||||||
避難設施或 (可複選) |
□救援平臺( 個) □救助袋( 個) □緩降機( 具) □避難滑梯( 座) □免電力自走式避難梯( 座) □無障礙斜坡道( 座) □其他: |
||||||||
空間總數 |
16 間 |
一般廁所 |
間 |
樓梯總數 |
1 座 |
||||
容納人數 |
人 |
無障礙廁所 |
間 |
電梯總數 |
座 |
||||
現況調查 |
梁柱裂縫 或滲水 |
■無 □有 |
沉陷或傾斜 |
■無 □有 |
|||||
梁柱鋼筋裸露鏽蝕 |
■無 □有 |
走廊柱位 |
■走廊外側無柱 □走廊外側有柱 |
||||||
與鄰棟間距(公分) |
■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 □大於等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;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 |
||||||||
備註 |
北側與南側建築物高低差半樓階梯 |
||||||||
照片 |
正面 |
|
|||||||
側面 |
|
||||||||
平面配置圖 |
地下 一樓 |
|
|||||||
一樓 |
|
||||||||
二樓 |
|
||||||||
三樓 |
|
||||||||
四樓 |
|
||||||||
註:學校依現況自行調整建築物棟數及樓層,並複製新增表格使用。表2.3 廚房現況資料表
2.5 校園潛在災害評估及分析
藉由校園潛在災害評估及分析流程[圖2.3],辨識學校及鄰近地區可能發生的各種潛在災害類別。
圖2.3 校園潛在災害評估及分析流程圖
透過查詢各單位災害防救參考資訊[表2.4],套疊學校位址與各類災害潛勢圖資[圖2.4](運用「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→防災校園專區→GIS圖臺」),確實得出學校位於 3 類災害潛勢範圍內,含地震、淹水、坡地等(依據實際套疊結果羅列)。
學校應彙整近5年年校園災害事件[表2.5],並進行校園環境安全檢查,得視需要邀請專家、專業技師或專業技術輔導團等實地勘查,以預先防範,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;亦可作為平時教職員工生災害防救教育訓練重點、兵棋推演議題及防災演練驗證項目,尤應於災時特別留意可能會發生的狀況。
表2.4 災害防救參考資訊
名稱 |
網址 |
說明 |
|
教育部 |
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 |
https://disaster.moe.edu.tw/ |
提供「最新消息」、「計畫簡介」、「教學資源」、「年度活動」、「氣候變遷」、「電子報」等內容。並作為學校推動校園防災電子歷程之平臺,於登入後在「防災校園專區」查詢災害潛勢、編撰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等。 |
內政部 消防署 |
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 |
https://www.1991.tw/ |
透過預先約定電話,以「網路留言板」或「網路留言板」等方式進行查詢和發布留言,提供災時報平安管道。 |
行政院 原子能委員會 |
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|
https://www.aec.gov.tw/ |
提供「施政與法規」、「核能管制」、「輻射防護」、「緊急應變」及「防疫資訊專區」等內容。透過相關公開資訊,了解輻射防護與緊急應變。 |
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 |
空氣品質監測網 |
https://airtw.epa.gov.tw/ |
提供「空品監測」、「任務監測」、「空品預報」、「作業規範」及「空品科普」等內容。透過相關空氣品質監測資訊,了解全國空氣品質狀況。 |
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|
https://www.tcsb.gov.tw/ |
提供「食安源頭管理」、「教育宣導」、「法規專區」、「公開資訊」及「主題專區」等內容。透過相關重要數據,了解生活中被列管、合格及合法等資訊。 |
|
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 水土保持局 |
土石流防災資訊網 |
http://246.swcb.gov.tw |
提供「防災監測」、「土石流資訊」、「防災應用」、「防災成果」及「下載與服務」等內容。透過相關監測資訊,即時掌握土石流警戒資訊。 |
經濟部水利署 |
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 |
http://fhy.wra.gov.tw/ |
提供「防災快訊」、「警戒資訊」、「監控資訊」、「防汛整備」、「全民防災」及「防汛夥伴」等內容。透過相關監測資訊,即時掌握防汛資訊。 |
經濟部中央地質 調查所 |
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|
https://www.moeacgs.gov.tw/ |
提供「便民服務」、「政策計畫」、「地質資訊」、「新聞/活動」、「地質法專區」及「常見問答」等內容。根據相關地質資訊,了解活動斷層、土壤液化、地質資源、山崩災害等內容。 |
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 |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|
http://www.cdc.gov.tw/ |
提供「傳染病與防疫專題」、「預防接種」、「國際旅遊與健康」、「應用專區」及「訊息專區」等內容。根據相關統計數據,了解國內外傳染病資訊。 |
行政法人 國家災害防救 科技中心 |
行政法人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|
https://www.ncdr.nat.gov.tw/ |
建置相關資訊整合平臺,提供「科技研發」、「推廣應用」、「國際交流」、「資訊服務」及「相關網站」等內容。 |
災害情資網 |
http://eocdss.ncdr.nat.gov.tw/ |
可依縣市、鄉鎮市區查詢「本日情勢(即時)」、「民生資訊」、「颱風情資」、「豪大雨情資」、「地震情資」及「災害潛勢圖」等內容。 |
|
防災易起來 |
https://easy2do.ncdr.nat.gov.tw/ |
介紹防災作法和防災經驗,依循步驟及範例,逐步備妥防災工作文件,針對特殊需求人員打造一個具減災、抗災能力的機構。 |
|
全球災害事件簿 |
https://den.ncdr.nat.gov.tw/ |
蒐整1958年至迄今之天然災害事件,可依「事件(災害類型)」或「地區(國家)」查詢歷史災害紀錄,從災害中學習經驗,減少損失。 |
|
災害潛勢地圖網站 |
https://dmap.ncdr.nat.gov.tw/ |
可依地址或座標查詢「淹水潛勢」、「土石流、山崩」、「斷層與土壤液化」、「海嘯溢淹及海岸災害」等潛勢資料,利用圖層套疊,了解所在位置之災害潛勢。 |
|
氣候變遷災害風險調適平臺 |
https://dra.ncdr.nat.gov.tw/ |
提供「最新消息」、「災害與氣候」、「未來災害風險」、「災害調適」、「風險圖展示」及「教育宣導」等內容。了解各種災害風險及災害成因,建立正確認知。 |
|
民生示警公開資料平臺 |
https://alerts.ncdr.nat.gov.tw/ |
提供「查詢示警」、「資料下載」、「開發專區」及「示警應用」等內容。可查看全臺各地即時災害示警資訊。 |
|
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臺 |
https://tccip.ncdr.nat.gov.tw/ |
提供「資料服務站」、「知識專欄」、「出版品」及「技術支援」等內容。經由氣候變遷相關科學數據,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評估,以及帶來的影響。 |
|
天氣與氣候監測網 |
https://watch.ncdr.nat.gov.tw/watch_home |
提供「天氣監測」、「颱洪風雨」、「氣候監測」、「災害預警」及「災害模式」等內容。 |
|
防災社區網站 |
https://community.ncdr.nat.gov.tw/ |
提供「認識防災社區」、「推動祕笈」、「社區故事」、「推動成果」及「影音出版品」等內容。主要了解全臺各地防災社區推動成果。 |
|
災害防救資料服務網 |
https://datahub.ncdr.nat.gov.tw/ |
提供「複合式查詢」、「檔案資料申請」、「熱門資料集」、「網路服務申請」及「資料標準與規範」等內容。了解相關災害資料、位置或觀測資訊。 |
(瀏覽日期:109年9月3日)
|
圖2.4.1 地震災害潛勢圖
(瀏覽日期: 109 年 9 月 3 日)
圖2.4.2 淹水災害潛勢圖
(瀏覽日期: 109 年 9 月 3 日)
發生時間 |
類型 |
地點 |
災害規模及簡述 |
人員傷亡 |
財務/設備損失 |
災情處理情形 |
|
1 |
104/8/7 |
水災 |
民權4樓教室漏水及活動中心3樓外陽台積水 |
因蘇迪勒颱風帶來強降雨,頂樓落葉堆積導致落水頭堵塞積水。 |
無 |
落水頭堵塞積水。 |
教室動員全校教職員工共同清除,活動中心運用抽水機排水、請廠商協助建立排水孔洞 |
2 |
|
|
|
|
|
|
|
3 |
|
|
|
|
|
|
|
4 |
|
|
|
|
|
|
|
5 |
|
|
|
|
|
|
|
6 |
|
|
|
|
|
|
|
7 |
|
|
|
|
|
|
|
8 |
|
|
|
|
|
|
|
9 |
|
|
|
|
|
|
|
2.6 校園災害防救組織
為使全體教職員工相互合作、共同推動災害防救相關作業,規劃災害防救相關事宜,落實平時減災整備、災時應變及災後復原等災害防救工作,學校應規劃校園災害防救組織[圖2.5]。此一組織分為「平時階段」和「應變階段」。
「平時階段」由校長負責督導學校各處室依其業務職掌及權責,於平時進行減災整備工作,並妥善規劃減災整備工作分配[表2.6],擬定負責單位和協助單位,必要時得尋求專業團隊支援與協助。此外,平時階段亦應規劃緊急應變小組[表2.7.1],明確列出指揮官、指揮官代理人、發言人及各分組負責人及其代理人等相關資料。
一旦災害發生,校長(或代理人)須判斷是否進入「應變階段」。一旦確認進入應變階段,並啟動緊急應變小組,校長則為指揮官,統籌指揮各分組之緊急應變工作,各分組應克盡其職。若災害發生時,校長正好不在校內或因故無法執行指揮官職務,指揮官代理人應隨即投入緊急應變工作,完整擔負指揮官之職責。
圖2.5 校園災害防救組織架構
表2.6 平時減災整備工作分配表
組別/任務 |
負責單位 |
協助單位 |
負責工作 |
校長 |
校長 |
總務處 |
依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進行權責分工,交付負責單位執行並監督執行狀況。 訂定自評機制,負責確認各項災害防救業務之執行成效。 |
發言人 |
輔導主任 |
|
負責統一對外發言,得由各單位人員兼任。 |
減災整備 設備採購 |
總務處 |
學務處 |
掌握學校所在區域災害特性,進行校園災害潛勢評估,編修學校因應地震、颱洪等學校相關之災害防救計畫,並明訂各災害管理週期工作事項、執行人力。 製作校園災害防救圖資,如校園防災地圖等。 協助校長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防災工作會報,汛期或業務執行有需求時得加開。會議應邀集相關單位/人員參與,進行工作規劃、協調分工、管控執行情況與進度、綜整工作成果及檢討。 如遇災害發生之虞,應召開緊急會議,確保各項應變作為布署得宜,並於災後檢討改善。 |
防災教育 |
教務處 |
總務處 |
規劃學校防災教育課程與教師研習。 依據學校防災教育課程規劃內容,推動相關課務實施。 掌握學校所在區域環境與災害特性,納入課程。 |
防災演練 |
總務處 |
學務處 |
規劃防災演練、防災週系列宣導活動等年度重大工作事項及期程。 |
預算統籌 |
會計室 |
|
針對各項活動經費進行審核、整理,納入學校年度預算編列。 各項計畫執行及小組運作所需之會計、事務及採購等行政事務處理。 |
心理輔導 |
輔導室 |
學務處 |
參考教育部出版《災難(或創傷)後學校諮商與輔導工作參考手冊》規劃災難(或創傷)之介入與合作原則。 |
職務 |
姓名 |
手機 |
職稱 |
所在建築物/樓層 |
備註 |
負責工作 |
|
指揮官 |
莊○彰 |
0933****** |
校長 |
逸仙樓2樓 |
|
負責指揮、督導、協調。 依情況調動各分組間相互支援。 |
|
指揮官代理人 |
張○魁 |
0936****** |
總務主任 |
逸仙樓1樓 |
|
於校長不在學校或因故無法執行指揮官職務時,擔任指揮官之任務。 |
|
發言人 |
涂○雯 |
0955****** |
輔導主任 |
民族樓2樓 |
|
負責統一對外發言。 呈報上級主管相關通報事宜。 襄助指揮官指揮、督導及協調等事宜。 |
|
搶救組 (滅火班) |
組長 |
楊○婷 |
0919****** |
事務組長 |
逸仙樓1樓 |
|
平時急救常識宣導。 檢修與保養救災相關裝備。 受災教職員工生之搶救及搜救。 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。 協助疏散未能及時避難之教職員工生。 關閉校區總電源及瓦斯。 設置警示標誌及交通管制。 毀損建築物與設施之警示標誌。 支援避難引導組及搬運防災救急箱器材。 如發生火災,研判火勢,必要時使用滅火器、室內消防栓進行初期滅火工作。 |
組員 |
許○權 陳○章 劉○秀 蕭○婷 王○娟 駱○莉 周○偉 吳○中 |
|
|
|
|
||
通報組 (通報班) |
組長 |
林○岑 |
0910****** |
文書組長 |
逸仙樓1樓 |
|
通報地方救災、治安、醫療及聯絡有關人員等,並請求支援。 通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(教育局處)、縣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、鄉/鎮/市/區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,已疏散人數、收容地點、災情等。 負責蒐集、評估、傳播和使用有關於災害、資源與狀況發展的資訊。 回報災情狀況。 啟動社區志工與家長協助。 學生家長必要之緊急聯繫。 |
組員 |
李○里 許○權 |
|
|
|
|
||
(避難引導班) |
組長 |
涂○珮 |
0970****** |
學務主任 |
逸仙樓2樓 |
|
依據不同災害之應變原則,協助教職員工生進行第一時間的避難。 於適當時機,協助教職員工生緊急疏散至集結點。 避難人數清點確認。 維護教職員工生及集結點安全。 進行必要的安撫。 視災情變化,引導教職員工生移動、避難與安置。 隨時清查教職員工生人數與安全狀況,並回報或申請救護車支援。 在集結地點設置服務臺,提供協助與諮詢。 學生領回作業。 |
組員 |
黃○豪 楊○雯 曾○美 吳○潔 李○茱 789年級導師 |
|
|
|
|
||
安全防護組 (安全防護班) |
組長 |
徐鐘 |
0935****** |
教務主任 |
逸仙樓2樓 |
|
建築物及設施安全檢查。 教職員工生需要臨時收容時,協助發放生活物資、糧食及飲用水;以及各項救災物資登記、造冊、保管及分配。 協助設置警示標誌及交通管制。 協助毀損建築物與設施之警示標誌。 校區硬體復舊及安全維護。 維護臨時收容空間安全。 確認停班、停課後,確實疏散校園內人員。 防救災設施操作。 |
組員 |
林婷 耿○華 胡宜 柯均 洪寗 校警 專任老師 家長志工 |
|
|
|
|
||
緊急救護組 (救護班) |
組長 |
涂雯 |
0955****** |
輔導主任 |
民族樓2樓 |
|
設立醫護站。 針對傷患進行檢傷分類。 緊急基本急救、重傷患就醫護送。 情緒支持、安撫及心理輔導。 登記傷患姓名、班級,建立傷患名冊。 |
組員 |
葉雲 林秀 洪婷 徐雯 王傑 劉芬 張敏 |
|
|
|
|
註:1. 「緊急應變小組」應整合原有防救災相關編組,括號內表示自衛消防編組。
2. 與「表2.7.2 緊急應變任務分工表」擇一使用。
3. 學校得視需求增減組別,惟應同時符合自衛消防編組之需求。
5. 各組組長不在學校或無法履行職務者,依排列順位代理組長職務。
第3篇
減災整備階段
「校園災害防救組織」統籌規劃減災整備工作[圖3.1],全體教職員工生須共同執行。學校需指定校園安全及災害防救通報窗口(如校安中心等,災時應由緊急應變小組之通報組進行通報相關作業)。
圖3.1 減災整備工作架構圖
3.1
編列校園災害防救經費
校園災害防救組織每年應編列校園災害防救經費,以提升學校整體災害防救量能。
3.2 校園安全準備工作
學校平時應落實校園安全準備工作,包含校園潛在災害評估及分析、校園環境安全自主調查、鑑定與改善、繪製校園防災地圖、設定並宣導「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」等。
3.2.1 校園環境安全自主調查、鑑定與改善
當校園環境安全有疑慮時,先於適當區域範圍設置警戒標誌或警戒線,避免校內教職員工生進入,確保人員安全。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前,結合前述校園潛在災害評估及分析,至少進行1次校園環境安全維護與評估[圖3.2],以目視方式簡單調查校內建築物、設施之主要結構是否有龜裂、傾斜等破壞狀況。若有安全疑慮,應立即呈報學校主管單位,並通報主管機關。同時,針對危險建築物或區域應劃定警戒區、張貼明顯標示加以管制,必要時得聘請專業技師或專業技術輔導團體鑑定與改善,以確保教職員工生安全。
若開學時仍無法有效改善,應周知全校教職員工生,且指派人員不定期巡視該場域。依需要設置監測裝置(如邊坡監測裝置),並安排監控人員,將結果通報相關單位。校園環境安全自主調查檢查結果、監測裝置結果經業務檢查人及覆核人核章後,專案歸檔(由各處室保存或將掃描檔放置於[附件3])。
圖3.2 校園環境安全自主調查流程圖
3.2.2 校園防災地圖
依教育部公告《校園防災地圖繪製作業說明》繪製校園防災地圖[圖3.3],原則上以地震災害為主,其他災害疏散避難則標註因應原則,配合災害潛勢規劃相關準備工作、擬定緊急應變措施,進行人員、器材等整備工作,並定期演練檢視和修正。平時應讓教職員工生確實了解校園防災地圖,災時則作為避難疏散路線指引和必要資訊的檢視。
|
圖3.3 校園防災地圖
3.2.3 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
發生大規模災害時,交通、通訊往往相當混亂且可能中斷,家庭成員聯繫變得急迫卻困難,可善用內政部消防署設置之「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」[圖3.4]。學校平時設定報平安留言電話號碼(約定電話:27924772-450),除了告知全體教職員工生約定電話,並加以宣導操作及查詢方式,以利災時透過網路留言板及電話語音等方式進行查詢和發布留言,達到聯繫家人或朋友之效用。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可透過實際操作測試,熟悉使用方式;於平時測試時,應先敘明此為測試或演練,避免災時造成混淆。
圖3.4 1991報平安留言平臺
3.3 應變器材及支援單位
3.3.1 災害應變器材整備
平時辦理災害應變器材整備,以利外部救災資源送達前先進行救援工作或進行緊急救護處置,必要時進行收容安置,確保災時保護所有人安全。防災業務負責人及相關單位/人員依需要整備災害應變器材[表3.1],放置於固定地點管理,並定期每學期檢查1次,更換損壞或超過使用期限之器材。
3.3.2 支援單位聯絡清冊
學校建立支援單位聯絡清冊[表3.2],包含應變中心、教育行政主管機關、縣市主管機關、警政、消防、醫療單位、公共設施負責單位、其他支援單位(如社區具有專長的社區志工名單)等,詳細記載支援單位能提供支援工具或技術,建議可將相關單位納入災害防救規劃並參與平時防災演練,以利災時能尋求支援協助。
3.4
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
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(防災教育課程與教學)可加強教職員工生和家長了解各類災害及因應方式,提升防災認知與技能。由防災業務負責人及相關單位/人員規劃辦理防災教育相關研習講座/活動/宣導、防救災相關知能研習、防災議題融入課程與教學研習等,並彙整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紀錄(如校內公布欄張貼各類災害相關宣傳海報,舉辦防災互動遊戲或防災舞蹈比賽等),上傳至「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→防災校園專區→校園電子歷程」。
3.5
校園災害防救演練
平時演練檢視緊急應變組織、應變流程、避難疏散路線等規劃可行性,確保災時能順利啟動並運作,並使教職員工生熟悉不同災害情境之應變作為,並提升應變技能。由防災業務負責人及相關單位/人員,每學期至少規劃及辦理2次校園災害防救演練(含預演),並彙整校園災害防救演練紀錄[附表1.7],上傳至「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→防災校園專區→校園電子歷程」。
數量 |
單位 |
存放地點 |
負責人員 |
檢查結果 |
補強內容 |
|||||||
已完備 |
需補強 |
|||||||||||
個人防護具 |
||||||||||||
工作手套 |
100 |
雙 |
總務處 |
蕭婉婷 |
V |
|
|
|||||
消防衣 |
|
套 |
|
|
|
|
|
|||||
安全帽 |
71 |
個 |
各辦公室及教室 |
個人 |
V |
|
|
|||||
防災頭套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簡易式口罩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安全鞋 |
|
雙 |
|
|
|
|
|
|||||
雨具 |
100 |
套 |
總務處 |
蕭婉婷 |
V |
|
|
|||||
哨子(警笛)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檢修搶救工具 |
||||||||||||
(移動式)抽水機 |
|
組 |
|
|
|
|
|
|||||
(移動式)發電機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備用接頭、管線等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破壞工具組 |
|
組 |
|
|
|
|
|
|||||
挖掘工具 |
|
支 |
|
|
|
|
|
|||||
緊急照明燈 |
|
組 |
|
|
|
|
|
|||||
清洗機 |
|
組 |
|
|
|
|
|
|||||
推水器 |
|
支 |
|
|
|
|
|
|||||
沙包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擋水板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滅火器(ABC) |
|
支 |
校園區 |
蕭婉婷 |
V |
|
|
|||||
火鉤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繩索(30公尺) |
|
條 |
|
|
|
|
|
|||||
萬用鑰匙 |
2 |
組 |
總務處 |
蕭婉婷 |
V |
|
|
|||||
安全管制用工具 |
||||||||||||
夜間警示燈 |
|
組 |
|
|
|
|
|
|||||
警示指揮棒 |
|
組 |
|
|
|
|
|
|||||
反光型指揮背心 |
|
件 |
|
|
|
|
|
|||||
手電筒 |
2 |
個 |
總務處 |
蕭婉婷 |
V |
|
|
|||||
警戒錐 |
10 |
只 |
總務處 |
蕭婉婷 |
V |
|
|
|||||
攜帶式揚聲器 (手提擴音機)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監視器 |
|
臺 |
|
|
|
|
|
|||||
通訊聯絡工具 |
||||||||||||
無線電對講機 |
12 |
支 |
總務處 |
蕭婉婷 |
V |
|
|
|||||
手機 |
|
支 |
|
|
|
|
|
|||||
收音機 |
|
臺 |
|
|
|
|
|
|||||
緊急救護用品 |
||||||||||||
擔架 |
1 |
組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(AED) |
1 |
組 |
穿堂 |
事務組長 |
V |
|
|
|||||
急救箱 |
1 |
組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氧氣筒/瓶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保暖用大毛毯或電熱毯 |
|
件 |
|
|
|
|
|
|||||
骨折固定板 |
1 |
個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長背板加頭部固定器擔架 |
1 |
個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三角繃帶 |
5 |
個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冷敷袋/熱敷袋 |
2 |
個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額溫槍/耳溫槍 |
21 |
支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醫用口罩 |
16740 |
個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酒精75%/95% |
22/10 |
瓶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消毒水1000/3600CC |
1/8 |
瓶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疏散用品 |
||||||||||||
緊急救護搬運椅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備用緊急輪椅 |
1 |
個 |
健康中心 |
葉麗雲 |
V |
|
|
|||||
逃生救助袋 |
|
組 |
|
|
|
|
|
|||||
臨時收容用品 |
||||||||||||
備用電池 |
|
個 |
總務處 |
蕭婉婷 |
V |
|
|
|||||
食品 |
|
份 |
|
|
|
|
|
|||||
帳篷 |
12 |
組 |
童軍團 |
侯宗憲 |
V |
|
|
|||||
睡袋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其他 |
||||||||||||
建築物、設備圖書 |
|
套 |
|
|
|
|
|
|||||
蠟燭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防火毯 |
|
件 |
|
|
|
|
|
|||||
打火機 |
|
個 |
|
|
|
|
|
|||||
檢核日期 |
110年2月18日 |
檢核人簽章 |
|
校長簽章 |
|
|||||||
表3.2 支援單位聯絡清冊
聯絡電話 |
聯絡人 |
支援工具或技術 |
備註 |
|
應變中心 |
||||
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|
02-89114692 |
|
|
|
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 |
02-87863119 |
|
|
|
內湖區災害應變中心 |
02-27925828 |
李雅蒂 |
0988179794 |
|
教育行政主管機關 |
||||
教育部校安中心 |
02-33437855 |
|
|
|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|
1999#6444 |
王皓仲 |
|
|
縣市主管機關 |
||||
臺北市政府 |
1999 |
|
|
|
消防局 |
02-27297668 |
|
|
|
社會局 |
1999#1609 |
|
|
|
交通局 |
1999 |
|
|
|
工務局 |
1999#6785 |
|
|
|
衛生局 |
1999 |
|
|
|
環保局 |
1999 |
|
|
|
警察局 |
02-23313561 |
|
|
|
湖興里辦公室 |
02-27914586 |
|
|
|
警政、消防、醫療單位 |
||||
內湖消防分隊 |
02-27911544 |
|
|
距離 0.5 公里 約 1 分鐘可抵達 |
內湖分局 |
02-27900505 |
|
|
距離 0.3 公里 約 1 分鐘可抵達 |
三軍總醫院 |
02-87923311 |
|
|
距離 1 公里 約 4 分鐘可抵達 |
公共設施負責單位 |
||||
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東區營業分處 |
02-87703389 |
|
|
|
電力公司北北區處 |
02-28881678 |
|
|
|
欣湖天然氣 |
02-27913491 |
|
|
|
其他支援單位 |
||||
家長會長 |
27924772 |
李佩蓉 |
|
|
興南社區發展協會 |
87927678 |
侯春花 |
|
|
湖元、興南守望相助隊 |
87927677 |
林明源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第4篇 應變階段
4.1 校園災害應變流程
校園災害應變流程為當學校面臨各種災害時,使用一致性的流程進行應變,得以確實、迅速因應各項災害。事件發生時,依校園災害應變流程[圖4.1]及相關說明和原則[表4.1]進行應變。
圖4.1 校園災害應變流程圖
表4.1 校園災害應變流程說明及原則
說明 |
原則 |
參考表格 |
|
【階段一】災害初期 |
|||
1.
個人判斷 |
當事件發生時,個人(或災害發現者)判斷先進行自我安全防護。 |
可選擇就地避難(就近尋找相對安全處避難),或立即疏散。 |
|
2.
通報校長(或代理人) |
待確認安全無虞後,通報校長,討論並確認疏散與否,下達疏散指令。 |
|
|
3.
判斷災情(師生不在校) |
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,校長(或代理人)接到通報後,依事件狀況,判斷學校是否受損。 |
|
|
若無受損情形,維持正常作息,但提高警覺,隨時注意是否有新狀況發生。事件結束後撰寫事件後報告,作為下次事件檢討與參考依據。 |
有新狀況發生時,則回到發生事件開始新流程;無狀況發生,則定時巡視校園,若有安全疑慮之處,則設置警戒標示,並通報相關單位。 |
|
|
4.
判斷疏散(師生在校) |
若教職員工生均在學校,校長(或代理人)接到通報後,依事件狀況,判斷是否進行全校或局部人員疏散,並決定進行水平疏散或垂直疏散。 |
校長(或代理人)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(如狀況有擴大之虞或對人員可能造成生命威脅時),決定發布疏散命令時機,主要以人員疏散為主。 因應教職員工生需求,規劃發布疏散命令方式,如聽覺障礙得以視覺型警報裝置、閃光燈、擊鼓等方式,確保能確實接收到訊息。 確認避難路線之安全與暢通(搶救組人員清除障礙物)。 若有附設幼兒園或特殊教育班級,避難引導人員優先協助低年級(含附設幼兒園)、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之教職員工生,需視情況增派人力協助避難疏散。 學校除依據校園防災地圖進行疏散之外,亦應透過環境特性、歷史災害經驗等資料,以最嚴重情境想定評估面臨風險,適時調整疏散方式、集結點及因應措施。 學校應指定專人於平時定期更新緊急聯絡人清冊(含過敏/用藥/特殊情形等資訊),並於避難疏散時攜帶至集合地點。 回報疏散狀況至相關單位。 |
|
若維持正常作息不疏散,應提高警覺,隨時注意是否有新狀況發生。事件結束後撰寫事件後報告,作為事件檢討與參考依據。 |
新狀況發生時應回到發生事件開始新流程;無狀況發生則定時巡檢校園,若有安全疑慮,則設置警戒標示,並通報相關單位。 |
|
|
【階段二】應變階段 |
|||
5.
啟動緊急應變小組 |
啟動緊急應變小組,由校長擔任指揮官,校長不在校內,由代理人擔負其職。 指揮官視事件情況啟動緊急應變小組,若有需要,適時請求外部單位支援。 |
啟動時機包含:地方政府成立應變中心時;上級指示成立;學校位於災區且有災損;校長視災情程度啟動;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警報或豪大雨特報;感受地震可能導致後續災情。 如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時欲啟動緊急應變小組,指揮官應指派通報組召集人員,於適當時間至學校執行任務。 |
支援單位聯絡清冊[表3.2] |
6.
指派緊急應變小組任務 |
疏散至集結點後,開設指揮中心,指揮官分派緊急應變小組各分組之任務。或得於平時規劃啟動緊急應變小組後各組自動各司其職。 |
|
|
教職員工生狀態確認(清點人數及安撫)。 |
疏散到達集合地點後,應確實清點所有人員並確認安全狀況,包含教職員工生、教師助理員、臨時人員、志工、外賓等當日所有在校人員。 幼兒園、低年級及特教班等學生心智發育較未成熟,可能會因害怕而哭鬧,班導師1人恐難以安撫和處理,避難引導組成員應主動進行協助。 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,指揮官應指派各分組人員第一時間確認教職員工生狀態。 |
避難疏散情形調查表[附表1.8] 班級人員清點紅綠表[附表1.9] |
|
搜尋與搶救。 |
避難疏散過程若遇教職員工生發生意外,救護人員應迅速執行救護行動。 搶救組前往避難地點確認失蹤人數,基本上以3人為一團隊,指揮官視失蹤人數決定派遣團隊攜帶擔架及急救箱前往。 緊急救援通報依「求援」、「待援」、「救援」程序逐級回報,優先通報119及地方災害應變中心,爭取救災資源協助應變處置。 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,應先確認當日是否有值班人員及當下狀況,並視情形執行搜尋與搶救工作。 |
|
|
傷患檢傷與救護。 |
由緊急救護人員進行檢傷並包紮、固定、止血,若可移動再將傷患送往急救站。 若傷勢嚴重,即通報119,或聯絡附近醫院(診所),進行後送相關事宜。 若消防救護車因交通受阻無法抵達,考量自行送醫,並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,俾利掌握災情並請求相關單位支援協助。 |
教職員工生送醫名單[附表1.10] |
|
校園安全巡查(建築物評估)。 |
判定建築物及設施損毀狀況及危險程度,將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戒線(警告標示)。 若校舍受損,在安全前提下搶救器材、設備,清查受損情形,照相存證並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。 |
建築物及設施危險判定表[附表1.11] |
|
警戒標示與監控。 |
派員定時巡視警戒區域(原則上2人一組),並警告全體教職員工生不可靠近。 |
|
|
狀況回報與統計,視需要請求外部單位支援。 |
由指揮官協請家長會長集結社區志工、家長會成員或校友會,協調災時所能提供的搶救災資源及人力部署支援。 |
支援單位聯絡清冊[表3.2] |
|
7.
判斷復課 |
指揮官依事件發展及狀況,判斷學校是否繼續上課。依學校損壞程度,決定原地復課或異地復課。 |
若校園受災,立即進行搶救與安置教職員工生,並儘速統整災情通報上級。 召開應變階段會議,決定停(復)課及復原事宜。 |
校園災後緊急判斷與建議採取行動[附表1.12] |
若決定停課,確認周邊道路狀況安全,再通知家長領回。 |
決定停課時,應由適當管道公告、通知家長,並派員管制交通動線。 平時應和家長約定透過1991作為緊急溝通訊息提供管道;若有必要,得由導師聯繫個別家長安排學生返家事宜,由家長接回並填寫自行接送同意書。 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時決定停課,應於公告後逕行通報相關單位。 |
自行接送同意書[附表1.13] |
|
針對無法立即接回之學生,學校辦理臨時收容相關事宜。 |
安排合適之臨時收容空間,安置不克返家教職員工生,同時報備相關單位。 若校外聯絡道路中斷,將災情通報119、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。 若學校受地方政府指定為收容場所,依地方政府及公所規定辦理相關整備、應變工作。 |
|
|
8.
解除緊急應變小組任務 |
通報相關單位處理狀況與進度。 |
|
|
指揮官得視情況縮編或解除緊急應變小組的任務。 |
校舍檢查安全無虞、發布回教室繼續上課後,連帶解除緊急應變小組任務。 若遇巨災或特殊狀況,家長需逐步接回學生,得視情況縮編緊急應變小組分組及人員。 人員安置事物都處理完畢,得解除緊急應變小組任務。 |
|
|
【階段三】復原 |
|||
事件結束後 |
回復校園災害防救組織平時工作分配。 |
各負責單位持續處理相關事宜,如心靈輔導、環境清理等。 |
|
事件結束後撰寫事件後報告,作為下次事件檢討與參考依據。 |
召開檢討會議,強化防災事宜。 |
|
4.2 災害通報
藉由24小時值勤機制,有效傳達災害情報,進行快速搶救作業。依《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》規定,進行災害通報流程[圖4.2]與記錄災害通報重點[表4.2]。
教育部校安中心 |
|
02-33437855 |
|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|
|
1999 |
|
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 |
|
02-87863119 |
|
內湖區災害應變中心 |
|
02-27925828 |
|
警察局內湖分局 |
|
02-27900505 |
|
派出所 |
|
|
|
消防局內湖分隊 |
|
02-27911511 |
|
三軍總醫院 |
|
02-87923311 |
圖4.2 災害通報流程圖
表4.2 災害通報重點紀錄
通報時間 |
通報人 |
通報單位 |
接洽人 |
通報重點(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) |
|
1 |
年 月 日 時 分 |
|
|
|
|
2 |
年 月 日 時 分 |
|
|
|
|
3 |
年 月 日 時 分 |
|
|
|
|
4 |
年 月 日 時 分 |
|
|
|
|
5 |
年 月 日 時 分 |
|
|
|
|
註:得視需求自行增減表格使用。
第5篇 復原重建階段
5.1 受災師生心靈輔導
一、學校參考教育部出版《災難(或創傷)後學校諮商與輔導工作參考手冊》規劃災難(或創傷)之介入與合作原則,調查學校鄰近並可以使用或合作的心靈輔導資源[表5.1]。
二、心靈輔導基本原則
(一)先由一般的級任或專科教師(第一線的心輔教師)進行初步心理諮商,由輔導業務承辦單位,如輔導室(處)、學務處,指導各班導師適當引領學生抒發對各類災害的觀感,再進一步輔導特殊個案。
(二)藉由集體創作或活動,設計相關活動,讓學生們在活動中宣洩情緒,且經由同儕發現大家的共通性及獲得支持。
(三)運用媒介物幫助溝通。有時口語的表達是有限的,可準備工具協助學生從其他途徑表達災後的感受。
(四)協助學生做有助益的工作。設計各類災害演習協助學生獲得控制的力量;參加社區重建活動,使學生有機會重新建立自己的學校或家園;做一些快樂的活動,嘗試為生命帶來正向的力量。
(五)運用相關宣導海報、手冊、網站及專書進行輔導。
(六)動員學校所有教師及鄰近相關人力,進行學生心靈輔導。
(七)請求民間團體的適時支援協助。
表5.1 心靈輔導資源表
範圍 |
單位 |
電話或網站 |
縣市 資源 |
臺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|
02-25632156 |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|
02-33937885 |
|
地區 資源 |
|
|
|
|
|
其他 資源 |
|
|
|
|
註:得視需求自行增減或調整。
5.2 學校環境衛生及設施設備維護與修繕
一、災後環境衛生之清掃與維護,加強整理淹水或是土石砸落區域,亦可設置臨時廁所,並就排泄物及垃圾之處理等採取必要措施,以保持校園衛生整潔。
三、加強防疫與食品衛生管理等相關計畫。
四、立即建立廢棄物、垃圾、瓦礫等處理方法,設置臨時放置場,循序進行蒐集、分類、搬運及處置等程序,以迅速整潔校園,並避免製造環境汙染。
五、採取消毒等措施,以維護教職員工生之健康。
六、由相關單位/人員利用全校平面圖,選擇不受災威脅及廢棄物清運進出方便之空地。
七、建立廢棄物清運及處理方法,此部份可由相關單位/人員評估,若情況許可採行外包,若不可行可請求相關單位支援。
八、定期採取消毒措施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,由相關單位/人員評估,分別採3天、1星期及1個月消毒1次,可視情況自行縮短時程。
九、由相關單位/人員調配人手定期維持校園整潔。
5.3 學生復課計畫、補課計畫
一、視校園安全與否進行復課、補課計畫。
二、欲原校地復課者,應商請教育部或縣(市)教育局處協助簡易教室之興建。
三、原校地安全堪虞時,應由縣(市)教育局處協助安排學生至鄰近學校或適當地點上課。
四、補課計畫以教育部所定之課程標準進行,但可因地區特性,做適切之調整,使學生能持續學習。
五、教職員應掌握學生動向及具體受災情形(教科書、就學用品、制服、學費之減免、獎學金之發給、對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之學生給予就學補助),確認該次災害對學生心理層面之影響,同時建立與家長間的聯絡管道。
六、輻射與海嘯災害之復原依政府相關規定與程序辦理。
5.4 供水與供電等緊急處理
一、對於災害造成設施、設備與維生管線等損壞之相關事宜,優先處理校內飲用水系統。
二、搶救組派員初勘檢查水利設施或各管線災後受損情形。
三、供水供電前檢查牆壁中水電管線是否已經損毀。
四、檢查水池、水塔、飲水機等相關用水設備是否受損,改善學校飲用水設施。飲用水均能達到法定標準為當務之急。
五、若校園需分區輪流供水,或請求運水車調度支援,應於各區分別設置3到5個供水站。
六、先行搶修損壞之水、電管線,減少漏水及漏電危害,再逐步全面供水供電。
七、立即通知相關業者(如自來水公司及電力公司等),派遣專業技術人員緊急檢查所管設施、設備,掌握其受損情形,並對設施、設備與維生管線進行緊急修復及供應之措施,以防止二次災害,確保教職員工生之正常生活。